6.考试方式
考试以客观性常识为主,思考性常识为辅,通过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如填空、选择、判断、连线、简答、论述题等),考查学生的文化与艺术常识。
本科目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故事创作
1.创作内容
1)事件:故事应由一个或多个具体事件构成。
2)人物:构成事件发展的主要角色与次要角色。
注意以下方面:
a.外貌特征与心理特征的描述。
b.人物之间的关系。
c.性格的发展。
3)场面:构成事件发展的环境。
注意以下方面:
a.适当介绍时间、地点
b.环境的特征。
c.人物与环境的关系。
4)主题:通过事件表达的中心思想。
注意以下方面:
a.不要将主题直白地讲出来,而要通过故事传达出来。
b.主题可大可小,切忌胡编乱造。
5)故事风格:事件被处理成的效果。
注意以下方面:
a.可以是生活化的,讲求真实、自然。
b.也可以处理成其他效果。比如:幻想式的,童话式的,等等。
c.风格统一。
2.创作要求
1)立意明确清晰;
2)情节合理独创;
3)角色鲜明生动;
4)结构合理巧妙;
5)语言自然流畅。
3.考试形式
1)根据提供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编写相关的故事。必须用到图片等资料所提供的时间和空间、人物形象以及物件。
2)考试时间120分钟。
3)1500—200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