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地理学科(以下简称《地理考试说明》)是以《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课程标准实验版)》和《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为依据编写的。《地理考试说明》力求保持课程改革前后高考试题的平稳过渡,在保持试卷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做到稳中有变、稳中有新。
《地理考试说明》在考核目标与要求、考试内容、试卷结构上都体现了稳中有新的原则。从中可以看出,高考天津卷地理命题体现能力立意的命题指导思想不变,体现新课程标准的教育教学理念及要对中学地理教学改革有积极导向作用的命题思路不变。
一、关于考核目标与要求
《地理考试说明》考核的仍然是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以及论证和探讨问题四个方面的能力。但与新课程标准前的考试说明相比有一些新的变化。一是提出了更高、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能力目标要求,更注重对考生运用地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及根据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对地理事物进行分析、推理、判断的地理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地理问题能力的考核;二是能力要求以行为目标方式呈现,与高中地理课程标准的行为目标具有一致性;三是增加了自主学习和发现或提出地理问题能力方面的考核目标与要求,体现了课程标准提倡自主学习,促进学生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四是在获取和解读信息、论证和探讨地理问题这两项考核目标与要求中,不再强调跨学科综合能力的考核目标要求,但更突出了运用学科内综合知识解决现实地理问题的能力。
二、关于考试内容
《地理考试说明》所规定的考试范围包括高中地理必修1至必修3、选修模块3(《旅游地理》)、选修模块4(《城乡规划》)和九年义务教育的部分内容。在考虑学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据教学、教材的实际情况,减少了个别目前教学中学生学习、掌握起来有一定困难的内容,并将世界地理分区的内容,作为运用高中地理知识,分析、解决地理问题的背景、素材出现。
三、关于试卷结构
2010年高考文科综合能力测试的试卷结构与2009年相同,仍采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同场分卷”的形式。其中,地理部分的试卷由11道四选一的选择题和2道非选择题组成。选择题占44分,非选择题占56分,共100分。在内容比例上,高中地理必修1、必修2、必修3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内容约占80%;高中地理选修3、选修4的内容约占20%。
四、关于典型题示例
《地理考试说明》精选了一些典型试题,这些试题反映出我市高考地理学科命题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地图语言,体现学科特色;关注现实生活,使考试内容具有时代性和地方性;突出主干知识,体现地理的地域性、综合性和人地相关性等。
需要说明的是,《地理考试说明》中的考试内容部分,列出的是形成地理思维能力所需的基础知识,考核目标与要求则是对考试内容所包含知识把握的尺度。教师在教学中不能只注重考试内容部分,更不能让学生去死记硬背这些知识;而要注重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使其认识到地理事物之间、教科书知识与现实地理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要重视对学生分析图表、数据资料的能力,自主学习和提出或发现地理问题的能力,运用地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规律进行分析、推理的思维习惯和能力等方面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