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在绘画中是指“看的艺术”。绘画视觉观念的提出是在二战后,西方现代艺术从美学、美术技巧理论的体系化开始研究与试验视觉感受。 视觉原指视知觉,也就是利用人眼睛的“视错觉”进行“视差”的正、反向思维的创作。以往的绘画只是考虑“造型”而没有上升到利用视觉的变化来营造形象之外的更高层面的艺术创作与欣赏规律。现代艺术在严谨造型的基础上,可以拓展题材开阔恩维与表现方式,在作品中出现“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艺 术效果。既有视觉的规律化趣味,又有由视觉引发的多种肌理的共鸣。 比例的概念在绘画中是极重要的,因为比例的相互参照是确定物象结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是经过历代艺术家科学的总结概括而成的经验。比例包括:①物象自身的结构比例,②物象在透视中的比例,③水彩、水粉作品中的表现比例。 物象自身的结构比例:一般绘画,尤其是人物画、动物画、花鸟画对物象比例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它既有科学的解剖作依据,又被约定俗成的欣赏创作习惯所左右,所以要画好水彩、水粉在研究物象结构的同时,研究学习比例是很必要的。 人体比例:一般指头、颈、肩、躯干、四肢的静态比例与运动比例。人体比例一般站立时身体为七个半头长,坐时为五个半头长。头的比例以眼睛为准。所谓“三庭五眼”是指上下分为等距的三分,以眼、鼻为分界,脸横宽为五个眼睛的长度。 禽鸟、动物比例:与人体比例一样,也要将它们的比例熟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