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综合院校,学校座落在漳州市中心城区,依九龙江而建,地处美丽的江滨路上。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63年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86年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形成“一南一北”的本科教师教育格局。学校于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通过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专家评审,获教育硕士授予权。 学校现有校园占地面积1731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79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81.5万册,电子书刊33846GB;校园网络设备齐全、功能先进,覆盖全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50人,其中正高114人,副高290人,博士212人。现有17个教学院系,设有50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2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全日制在校生两万多人,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3%以上。 艺术系下设音乐学和美术学两个专业,办学设施完善。师资分别来自国内外各著名艺术学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学科来源和年龄结构分布合理,有较好的教师梯队和发展潜力。师资队伍中各层次人员配备较齐,学术思想活跃,高级职称占23%,硕士以上占72%。音乐专业教师中有任全国钢琴考级高级考官、第一届香港亚洲TOYAMA钢琴总决赛评委、多次获全国、省、市音协颁发的优秀钢琴指导教师奖的钢琴教师;有多次荣获省、市舞蹈编创奖的舞蹈教师;有荣获全国文华奖的管乐演奏员、省管乐比赛指导教师奖的管乐教师;有荣获华东艺术全能大赛银马奖、华东声乐比赛二等奖的声乐教师。美术专业教师同样在自己的专业上展示着风采,一批作品入选北京奥林匹克美术精品展、“爱我中华”油画展、中国体育博物馆收藏等,自创办以来,我系成功地举办了“艺术系美术学专业教师绘画作品展”、“崇武行——学生美术作品展”等,受到各界一致好评。艺术系承办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近6千名考生在我校进行美术专业统考。 一、招生专业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非师)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和具有音乐基础教育能力,能适应社会音乐文化市场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乐器演奏、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法。 培养目标:能在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美术学(含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方向,工业造型方向,动漫方向非师)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设计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具有设计基础教育能力,能适应社会设计市场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色彩学、透视学、设计基础、专业色彩、专业素描、水彩画 专业方向主干课程: 1、 视觉传达方向: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图形创意、标志设计、书籍装帧、包装设计、广告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 2、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制图基础、室内设计与装修、手绘效果图、公共环境设计、景观小品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 3、 动漫方向: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视听镜头语言、形态结构造型基础、三维动画基础、影视导演与创作、三维渲染、动画制片 4、 工业造型方向: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设计表现技法、形态结构造型基础、机械制图SD、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模型制作、计算机辅助设计 培养目标:以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为依据,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等从事包装与广告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展示设计、插画与书籍装帧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设计与制作等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能够适应快速的社会发展需要,具备较强的创造能力和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 业 |
层次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音乐学
(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类) |
本科 |
30名
(面向江西、山西) |
7200 |
美术学
(含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方向,工业造型方向,动漫方向,非师范类) |
本科 |
45名
(面向江西、山西) |
7200 |
注:省外招生计划为预定数,具体将按各考点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最终招生计划将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请相关省份考生在报考前认真查阅。 三、专业考试要求 (一)音乐学 1、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非师,面向省外校考): (1)视唱:在指定的线谱或简谱内任选一条(8小节左右) (2)声乐、器乐任选一项(中外歌曲或乐曲一首), 其中:声乐要求清唱,无伴奏;器乐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二)美术学 1、美术学(分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方向,非师,面向省外校考) (1)素描,180分钟。 (2)色彩,180分钟。 备注:考试工具(画笔、颜料等)自带。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江西、山西等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指定地点报考。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地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和省级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 3.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共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函》(闽价〔2006〕费539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山西 |
2011年2月9-10日(音乐) |
2011年2月11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2011年2月9-10日(美术) |
2011年2月12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江西 |
2011年2月17-18日(音乐) |
2011年2月19日 |
南昌工学院 |
2011年2月17-18日(美术) |
2011年2月19日 |
南昌工学院 |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考生专业成绩在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且被所在省市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分省份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2.5×70%。 3、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事项: 1.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zs.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6—2525821(艺术系)0596—2529991(招生办) 学校网址:http//www.fjzs.edu.cn 电子邮箱:syzsb@fjzs.edu.cn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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