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16日发布相关通知,要求2007年度上海普通高校增设本科新专业需严格规范,新设专业要充分考虑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对连续4年未招生、或目前没有在校生的专业,应予撤销并报上海市教委备案。
上海市教委要求,新设专业既要具备办学条件,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同时又要结合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充分考虑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按照要求,各高校年度净增专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含在授权的自主学科范围内备案增设专业),新建高校(指最近3年新设立的本科层次的高校)每校年度净增专业数量不超过5个。反对因人设事,不搞平衡照顾,对连续4年未招生、或目前没有在校生的专业,应予撤销并报市教委备案。
严格控制增设新的目录外专业,鼓励在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基础上,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调整课程设置,满足市场经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须按规定召开专家论证会。
上海市教委16日还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03-2006年度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就业率较低的专业科类一览表”,共有水产类、中医学类、地质学类、天文学等38个专业上榜。
2003--2006年度本市38个就业率较低专业
1.水产类;
2.材料科学类;
3.动物生产类;
4.体育学类;
5.植物生产类;
6.畜牧学;
7.力学类;
8.动物医学类;
9.生物科学类;
10.中医学类;
11.地质学类;
12.天文学;
13.农业经济管理;
14.艺术类;
15.电子信息科学类;
16.仪器仪表类;
17.数学类;
18.公共管理类;
19.能源动力学;
20.统计学类
21.历史学类;
22.化学类;
23.基础医学;
24.口腔医学类;
25.哲学类;
26.法医学类;
27.地理科学类;
28.环境科学类;
29.心理学类;
30.水利类;
31.水利工程;
32.法学类;
33.食品科学与工程;
34.海洋工程类;
35.环境生态类;
36.基础医学类;
37.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38.地矿类
(记者 韩晓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