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党委宣传部与上海音乐学院签订的相关协议,并经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2018年,上海音乐学院在我区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演唱-美声)2名、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民声)2名、录音艺术(音乐设计与制作)2名,共计6名委培生。
以上限招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
一.报考办法
1.报考时间与地点:
⑴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
⑵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起
⑶报考地点:内蒙古艺术学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2.报名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⑴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⑵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⑶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2寸正面脱帽证件照(2张/专业);
⑸报名费300元。
二.考试内容
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上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www.shcmusic.edu.cn/)查看,参照《2018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内容(请自行至上音招办官网下载)。
三.文化考试
凡专业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至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办理文化高考报考及志愿填报手续,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文理兼收。
四.录取原则
考生须达到上海音乐学院自主划定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具体事宜可向内蒙古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咨询。关于上海戏剧学院在我区招生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71—4812637/2697)
联系人:图·巴特尔史亚东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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