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复旦大学的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以较高水准的学生艺术团带动全校群众性文艺活动的深入展开,根据教育部招收艺术特长生文件的有关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11年复旦大学将以学校组织选拔测试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艺术特长生。
一、招收项目及录取政策
招收声乐、话剧表演、舞蹈、民乐、弦乐、管乐等6类艺术特长生40名(具体各专项招生人数根据实际优秀生源而定)。
招收项目如下:
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话剧表演类:话剧表演;
舞蹈类: 民族舞、中国舞;
民乐类:扬琴、阮、笙、筝、竹笛、二胡、柳琴、琵琶、唢呐;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管乐类:小号、大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管、单簧管。
学校给予通过测试的考生以艺术特长生的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即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重点分数线(又称“一本线”)即予以录取(具体优惠政策以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并在我校计划招收的项目中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专项,报名条件如下(达到其中一条即可):
1.高中阶段为各省级中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
2.所报专项具有相应艺术特长项目最高等级证书(若为考级项目);
3.高中阶段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比赛中,所报专项获得前三名或具备两年以上(含两年)的舞台表演经验。
三、选拔程序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学生报名、书面材料初审、艺术专项测试(初试、复试)、文化课测试、认定公示等程序。
1. 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考生,于2010年12月1日至12月18日登录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www.ao.fudan.edu.cn)进行注册,报名类别请选择“艺术特长生”,填写、下载相应表格,并网上支付初试考务费100元。
2. 打印申请表并加盖中学公章,附上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后,于2010年12月19日(以收件邮戳为准)前用EMS特快专递寄至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3. 我校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于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审核结果。
4. 通过初审的考生凭准考证(网上公布并下载)于2011年1月上旬参加艺术专长测试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初试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
5. 通过初试的考生将于2011年1月中旬参加艺术专长测试复试,复试考务费为100元,具体安排将公布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另行通知。
6. 通过复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文化课测试,参加复旦七校联考(含江浙沪艺术特长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我校依据文化课测试成绩,给予文化水平达到一定要求的考生以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