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
招
生
简
章
中国音乐学院
一、培养目标: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Fine Arts,缩写为MFA)。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一○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 40号)等文件要求,中国音乐学院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表演与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表演与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演或创作奖励者也可报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方向者,年龄为45岁以下(含45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专业
艺术硕士专业招生包括声歌系、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和指挥系等音乐表演方向及作曲系的作曲方向。具体专业及导师见附件。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共计3门。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政治为闭卷笔试,由中国音乐学院自行组织考试。
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国音乐学院自行组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考试主要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其报考的研究方向所要求的表演与创作能力,各研究方向均不为专业考试提供复习范围。政治和专业考试要求于2010年9月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地点: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政治和专业科目的考试于2011年1月在中国音乐学院进行。
报名分资格考试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五、联考报名方式
1、联考报名时间、地点
北京市联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2日9:00—7月14日20:00。考生报名网址:http://www.bjeea.cn,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后点击“北京地区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图标即可进入报名网页。考生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
其他省市网上报名时间请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报名交费办法
北京地区“全国联考”报名收费全部实行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最迟应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2010年7月14日20:00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办法详见报名网页上的有关说明。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10—59321108(7×24小时服务)。
010—82652626转6576、6612、6613(周一至周日9:00—17:30)。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7月16日—7月19日。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应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照像、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等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见“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学位中心[2010]40号文件附件2)。
4、报考资格
按照学位办[2010]37号文件要求,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
资格审查的程序是: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网上报名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主页(http://www.bjeea.cn)的“公告栏”查询《北京地区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考须知》。
(2)、考生按照各学位类别的报考资格要求,认真进行自审,再填报符合条件的学位类别;同时应告知考生前述的资格审查程序。
(3)、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反复检查、及时修改提交的报名信息,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性。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后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4)、《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址上下载,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至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