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京剧、昆剧)根据行当分别择优录取、京昆器乐与民乐分列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游戏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分数达到2010年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要求者,优先录取。
艺术教育(戏剧)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1,达到规定最低文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依次录取前6名投档考生,2,其余计划名额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艺术设计(游戏动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10%)为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湾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财(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2488077
十三、投诉电话 021*62495375
十四、网址 www.sta.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以及专业考试第一名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