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静安 区华山路630号
莲花路 校区:上海 市闵行 区莲花路211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表演272,戏剧影视文学24,艺术教育12,导演2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50,艺术设计1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舞蹈编导6,播音与主持艺术20,广播电视编导25,共计460人,不做分省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 男女生 1 : 1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会讲较好的普通话,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九、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自行划定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语文等单科的分数线,详见各专业考试规程具体要求),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录取:
1、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喜剧、京剧、昆剧、木偶皮影、京昆器乐与民乐、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喜剧、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