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中央戏剧学院欢迎你,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我院的2010年的招生信息,更加顺利地实现你的梦想,我们将相关的内容做特别提示:
1.按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2.为了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戏剧艺术人才,2010年我院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民考民本科生,考生须来京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参照本简章。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3.报考我院高职(专科)的考生需以兼报的形式参加相关专业的本科考试。
4.因我院新校区一期工程已近完工,高职层次新生将于2011年先期进驻新校区。
5.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及留学生报考我院,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遵照本简章执行。
此外,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略有调整,具体区别如下:
第一,舞台美术系的考试形式与往年比有所变化,初试和二试将在同一天内分上下午进行。因此,今年报考舞美系的考生,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第二,个别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有所调整。其中,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专业、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60%。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专业仍按照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
第三,个别高职(专科)专业的录取原则也有所调整。编导(剧本创作)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省按专业课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电视制片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分省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之前。
第四,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录取时统考科目总分须达到北京市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
第五,表演专业的考试内容有所变化。表演专业的考试内容更加强调“朗诵”,而且一试时限定朗诵内容为诗歌,二试时限定朗诵内容为自选小说或散文,三试时限定朗诵内容为主考教师指定散文或戏剧独白。同时,表演专业的一试取消“命题表演”内容,二试将“命题表演”改为“即兴表演”,取消“声乐”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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