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提供“双证”原件
请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合规的考试文具、用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并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指定考点(考试封闭区域,下同)参加考试。
为确保入场安检顺畅快捷,请不要佩戴金属饰物,避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进场。
二、禁止携带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拍照、录像、存储、上网及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
考试过程中,凡携带上述电子用品者,无论开机或者关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请考生赴考前自行妥善安排好手机等物品保管事宜。
三、请考生严格遵守各科目进出场时间规定
各科目考试地点、开考和结束时间以准考证标注为准,请考生仔细阅读。
笔试科目:开考前45分钟开始进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面试科目:开考前60分钟开始进场,考生应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的候考场候考,开考后考生不准进入指定候考场、不得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本人考试完成后即刻按指示离场。
四、面试中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个人信息
考生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按违规处理,相关科目面试成绩记为零分。
五、不得将考试发放的任何资料带出考场
考生不得将考场发放的试卷(题卡)、答题纸(卡)、草稿纸等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考试场所等涉考涉密图文信息的违纪、作弊行为。
六、请勿穿着带有明显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
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七、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省统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试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对各类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作弊考生,其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涉嫌违法犯罪的(如组织作弊者、代考或请人代考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试区域监控摄像全覆盖,请考生注意行为举止
有序排队,不拥挤、不插队、不嬉闹,主动接受身份检查;注意维护考区环境,保持卫生整洁,在考区内不大声喧哗。
九、严禁培训机构和个人在考点内从事招生宣传活动,考生家长原则上未经批准不能入校
根据相关规定,严禁培训机构和个人在考点内从事招生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包括:摆摊设点咨询、散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着统一标识装束和举标识旗等行为),请大家自觉遵守。
考生独立应考,根据学校门卫管理规定,考生家长原则上未经批准,不能入校。
十、音乐类省统考期间(11月30日-12月10日),考点咨询电话:0791-83835961(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一、请严格遵守考点活动区域安排
考试区域与交通管控提示
(1)步行出入口:
12月1日设在学校南门(学府大道)百度地图定位点;
12月2-7日设在学校西门(前湖大道)百度地图定位点
考生请备好《准考证》、身份证主动接受检查;考点在此设有多个入口,请单行单列排队,保持安全距离。
(2)送考大巴出入口:设在学校西门(前湖大道)百度地图定位点
12月1日,仅允许送考大巴进入考点;
12月2-7日,仅允许送考大巴和运送大型乐器车辆进入考点,陪同人员不超过两人(含司机),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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