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艺术设计、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表演(声乐表演)和表演(现代音乐表演)。
考生填报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的,考生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省统考成绩即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考生所报专业未在省统考范围的,考生须取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注意:艺术设计专业均承认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需校考;摄影专业统考在吉林省、陕西省、四川省承认美术类成绩,在湖南省、福建省、浙江省、河南省承认摄影摄像类成绩;声乐表演方向统考承认各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演唱)方向成绩;现代音乐表演方向统考承认各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方向成绩,但考生所考类型须符合我院招生范围;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在山西省须取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不承认联考成绩。
2. 我院今年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编制艺术类专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该计划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复后将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公布。同时按照教育部规定,我院将预留艺术类招生计划的15%,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3. 凡专业测试合格考生,遵照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理工)招生文化考试有关手续。考生所报专业一定要与我院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上的合格专业或专业方向一致(取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所报专业一定要与我院公布招生简章中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一致),未合格的专业不要填报。
4. 通过我院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收到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不合格考生不另行通知。http://202.113.96.12/bm-cx/11yishu/zycx/indexjg.php
5.如有问题,请与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或津沽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6422 (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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