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2010年高考报名工作,进一步强化资格审查,考生报名须签诚信承诺书
本报讯 12月29日,省教育考试院就2010年高考报名工作专门召开会议,对有关报名办法、报名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会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重申,2010年我省所有高考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并且将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保证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据介绍,我省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在1月11—13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的方式,具体安排由各地制定并通知考生。根据要求,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类教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生以及其他各类单考生)均须在正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严禁异地报考,按照国家规定,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须无条件回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考生在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须交验学历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已经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地区的考生以二代身份证为准(从2011年起,全省所有考生报名均须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地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并将推出新举措,规定所有考生在报名阶段签订诚信承诺书,即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民族族别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在参加体检时提供的既往病史等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因此,考生在报名和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时,务必逐栏认真填写、核对,以确保各项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后果的,将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普通高考报名是高考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地一定要扎实做好报名工作,强化报名信息采集的责任,把好报名资格审查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强化管理,同公安、民族事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落实好“层层审查,逐级负责,落实到人”的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在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时,要重点审查考生户口、族别、应往届生等信息,严防不符合条件的违规报名现象发生,切实维护高考公正公平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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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类考生报考说明出炉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0年高考部分特殊类考生报考说明出炉,考生报名时以此为准。
根据说明,凡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在川的港澳台籍考生报名办法按原省招办川招普(2006)14号文件要求办理;所有高水平运动员(含统考生和单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凡报考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长春大学等高等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单独考试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但可不参加统一的招生体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师资班招生单独考试考生,须到毕业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宏志班”考生,报名前由学校造具今年毕业的“宏志班”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审核,再按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少年班考生持招生学校的通知或名单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记者:余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