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版录取通知书登场
时间:2010年2月22日起
英国大使馆处消息,从2月22日起,申请计分制第四阶段签证赴英国学习的学生将启用新规则,英国学校对留学生颁发的书面录取签证函将变为电子录取通知书。
CAS解释:
Electronic-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Studies(CAS)电子版录取通知书,是担保方(英国境内的教育机构,并需在担保方注册表上)签发给未来学生的一个特别电子参考号码。此电子参考号对应的课程信息是具有唯一性的,即一个CAS对应一门课程。学生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是只需提供该CAS号码,而不需按原来的签证制度提供一份纸质的录取确认函( Visa Letter )。签证官在签证审理系统里输入这个号码,就可以查到学生及课程的相关信息。如果是拼写错误的问题都属于小问题,不足以导致拒签;如果是课程方面的问题,签证官会和学校进行沟通。CAS号码有效期为6个月;每个学校发放CAS号码的数量有限,所以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申请的审理,确保拿到CAS的学生都是有真实学习目的和足够学习能力的学生。
在以往英国当地伪造大学签证函的现象比较突出,而电子系统的出现,将有力地打击伪造行为,且边境署调查学生更为方便,通过电子系统有据可查。
二、语言高要求、打工限时、部分学生家属不能陪读
时间:2010年3月3日起
英国大使馆处消息,从3月3日起,计点积分制第四层级学生申请又将发生重大变化。申新标准提高了对学生签证申请人英语口语水平的要求。同时,攻读学士学位以下级别课程的申请者,每周将仅被允许工作10小时,而非此前的20小时。所学课程时间不足6个月的,将无法携带家属。攻读学士学位以下级别课程的申请者,其随行家属不得在英工作。
具体执行标准:
1、英语语言课程要求提高至欧洲语言教学评估共同纲领(CEFR)B2水平。学生需要具有不低于B1(CEFR)的英语语言能力才可以在英国学习英语语言课程。政府资助学生和特殊英语预备课程除外。
2、如学生将到英国就读低于学位水平的课程(就读预科的学生除外),每周只能工作10小时(降低前为每周20小时)。
3、第四级别规定,如课程时长在6个月以下,将不被允许带亲属来英国陪读。
4、就读低于(学士)学位水平课程的学生(就读预科的学生除外),其陪读亲属不得工作(除非其本人有资格成为第一级别普通签证规定的高技术移民,或成为第二级别普通签证规定的技术工作者,运动员或教会牧师)。
三、挑选部分机构作为高度受信任担保方
时间:2010年4月起
英国将挑选一批英国教育机构作为高度受信任担保方,只有这些担保方才可招收国际学生就读国家资质框架3级(等同于A-level)以下的课程和学位。公立的教育机构将首先被列为高度受信任担保方,而私立教育机构则需要通过申请才能成为高度受信任担保方。
四、统一英语测试
时间:2010年暑假起
预计从今年暑假起,学习本科以下课程的学生提供的英语能力证明将受到限制。英国将出台更多相关政策来规范提供英语测试的院校,以确保英语测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现在有许多语言学校让就读的学生参加学校内部的英语测试,以此替代雅思考试的成绩。但一部分学校的测试却存在很多问题,无法真实反映出学生的英语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