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学生希望转入另一间学校就读,须首先填妥一份要求转学的表格,并亲自递交给学生服务执行人员,以便给予处理和帮助。在收到学生父母或其在新加坡的监护人的书面证明之后,帮您办理的机构将进一步提供帮助尽快将转学申请递交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依照本校的退款条例,学费(如有)将退还。 1、学生(包括转校生)如在报名后提出退出申请,学校将扣除注册费,余款于两周内退还。 2、如在报名七天后(移民与关卡局批准前)提出退出申请的,学校将扣除注册、行政及手续费,余款(如有)于两周内退还。 3、移民与关卡局批准后,学生本人未抵达新加坡前而提出退学的,学校扣除注册、行政费以及所报读课程学费总额的20%,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其他一切官方费用自理。 4、转校生在报名的七天后提出退学的,学校将扣除200元新币,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5、转校生如在移民与关卡局批准之后并获得学生准证七天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将扣除500元新币,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6、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学校扣除200元新币,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如转校生的转校申请被拒,扣除注册费,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7、学生在入境后的七天之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只退还50%的学费,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8、学生在入境后的七天之后提出退学的(包括转校生),所交之各种费用一概不予以退还。 9、凡是未持有本校学生准证的本地学生或外籍学生。 (1)在开课前的十四天提出退学的,扣除注册费,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2)在开课前的十四天之内提出退学的,扣除学费的20%,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3)在开课后的七天前提出退学的,扣除学费的50%,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4)在开课的七天后提出退学的,所交之各种费用一概不予以退还。 10、凡犯移民与关卡局主要条规、如出勤率少过百分之九十或连续七天或以上无故缺席者,以及违反学生准证的条规,如非法工作,将失去要求退款的资格,学生证也将依法取消。 11、倘若学校未能在开课后的十四个工作日期满开课;或学校未能在结束日后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完成课程;或学校在课程完成之前终止课程,学费全数于两周之内退还。 (三)说明 1、所有退款事宜一律在两周之内处理和完毕。 2、凡由于个人原因,如违反移民厅有关条例而未获得学生证或学生证被取消者,均不在上述退款范围之内。 3、学校对此条例保留修改的权利。 4、一切退款将以本校支票支付给学生本人。 |